根据学院工作需要,经个人申请,广泛听取意见,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,拟聘李晓华为培训教育中心项目部工作人员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2021年8月31日——2021年9月6日)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院办或纪委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意见受理电话:
院办:65102591 纪委:651027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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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31日